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监理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浙江江南******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发包人)的委托,就有关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监理进行公开发包。凡有意向的承包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项目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建设规模: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新建酒店式公寓、农贸市场、超市、办公楼等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4556.36平方米,造价约4700万元。施工总工期520日历天。
2.监理范围:本次发包内容为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涉及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总分包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配合业主进行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3.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的建设工程内容计划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监理服务费估算约70万元。
三、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国家及《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拟派监理员:土建专业1名,安装专业1名,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员上岗证书满1年以上。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
3.信誉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承包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承包申请),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承包申请,否则均按不合格承包申请人处理。
4.本次发包不接受 联合体承包申请。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受理电子邮件报名,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 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6:30),将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因介绍信中联系方式及邮箱不全、辨识不清或不正确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专监及监理员证书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传送至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号******),传送电子邮件要求的资料和时间应与现场报名要求一致(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江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浙江江南******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