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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医院楼宇智能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甘肃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甘肃
源发布时间:2021-04-16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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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楼宇智能监控系统
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医院
行政区域永宁县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6日 10: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5:00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预算金额¥9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永宁县杨和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0776
项目编号:银万博招永(公)[2021]第0776号
项目******医院楼宇智能监控系统
预算金额(元):9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医院楼宇智能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1******医院楼宇智能监控系统920000.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92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物采购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的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其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2.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2.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项目授权书、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企业声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2.6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7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3.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3.3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承诺(证明:是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票据);3.3.4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会在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如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4-16 10:42:04 至 2021-04-2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07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将《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注: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 永宁县杨和北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纳扬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阳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4-16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马蜂快照: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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